1.本人填写的《港澳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港澳规划师学会与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互认《证书》复印件;
3.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4.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6.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考试取得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三年未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供)。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