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填写的《港澳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
4.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届满,变更注册专业的,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以及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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