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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临时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注册

 

信息项

填写信息

事项名称

二级临时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注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办事依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主管部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事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注册人员

办理条件

 

注册有效期内,发生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原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注〔2015〕11号),不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

 

所需材料

 

1.申请表(注册系统申报后直接打印,贴相片);

2.劳动聘用合同(使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合同期不少于1年)或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原注册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或到期合同或退休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5.建造师执业印章。

☆ 市属企业到市级核验原件,再到省级交件。

*以上书面材料份数按一式一份提交。

 

业务表格

《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网络办理流程

 

1.企业登录“广东省二级执业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注册申请表并上报网上数据;

2.市属企业到市级注册部门提交书面材料,市级部门审查后,企业到省注册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省属企业直接到省注册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3.省注册窗口审核;

4.企业系统查询结果,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上查询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领取通知;

5.领取注册证书。

 

省级办事窗口

办事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

020-82127766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监督电话

020-82127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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