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注册】
1.本人填写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
2.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互认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3.通过法规测试的合格证明复印件;
4.香港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6.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8.《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9.香港工程师学会出具的申请注册人员近三年内在香港执业中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证明。
☆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聘用企业变更注册】
1.本人填写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
2.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注册执业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
5.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6.《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申请人姓名变更注册】
1.本人填写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发放身份证部门的姓名变更证明。
☆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延续注册】
1.本人填写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4.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注销注册】
本人填写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一式二份)。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
1.《注册证书或执业专用章补发(更换)登记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
2.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仅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情况);
3.破损的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仅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破损补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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