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项 | 填写信息 |
事项名称 | 房地产估价师证书补办(更换)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
办事依据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
主管部门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
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办事对象 | 符合办理条件的注册人员 |
办理条件 | 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遗失或污损;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姓名变更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发。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依据《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注〔2015〕11号),不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 |
所需材料 | 1.注册申请表; 2.被损坏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身份证件及一寸免冠照片的扫描件; 4.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扫描件(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号码变更)。 |
业务表格 | 《房地产估价师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使用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按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电子影印件; 2.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受理申请人提的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查。 3.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根据审查结果制作行政许可,并进行公告。 4.企业登录注册管理系统查询审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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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 办事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对外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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