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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

信息项

填写信息

事项名称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主管部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事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注册人员

 

办理条件

 

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注〔2015〕11号),不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

 

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变更注册申请表;

.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采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至申请注册时合同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应有本人签字)。如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请提供返聘协议;

.原注册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未继续在原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完成继续教育证明(注册中心网站“继续教育学时查询”打印)仅执业章有效期少于三个月或已过期时)

.个人执业专用章;

.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备注:1.申请表一式二份(变更外省的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其余资料一式一份;2.年龄满70周岁者申报注册时需提供半年内市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业务表格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网络办理流程

 

1.企业在二级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登录,填写注册资料上报;

2.到省注册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3.省注册中心审批;

4.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查询证章领取通知;

 

办事窗口

办事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

020-82127766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监督电话

 

020-82127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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