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香港规划师学会与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互认《证书》复印件;
3.香港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4.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6.《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变更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
4.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延续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城市规划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相应电子文档;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4.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撤销注册】
1.撤销注册报告;
2.注册证书;
3.符合撤销注册情形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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