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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

信息项

填写信息

事项名称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办事依据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主管部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事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注册人员

办理条件

 

【初始注册】

.取得执业资格;

.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受聘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因房地产估价及相关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4.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5.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6.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申请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的;

8.为现职公务员的;

9.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变更注册】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执业单位或单位名称变更,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注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及时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交回注册证书:

  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房地产估价机构聘用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证书补办(更换)

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遗失或污损;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姓名变更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发。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注〔2015〕11号),不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

 

法定期限

 

省级主管部门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初始注册】

1.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采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至申请注册时合同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应有本人签字)。如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请提供返聘协议;

5.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6.近期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7.完成继续教育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仅逾期注册时);

8.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变更注册】

变更执业单位的情况:

1.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变更出省的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本人注册证书原件;

4.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采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至申请注册时合同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应有本人签字)。如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请提供返聘协议;

5.原注册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未继续在原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6.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7.近期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单位名称变更的情况:

1.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本人注册证书原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

5.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延续注册】

1.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本人注册证书原件;

4.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采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至申请注册时合同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应有本人签字)。如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请提供返聘协议;

5.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6.近期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7.完成继续教育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注销注册】

1.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注册证书原件;

3.注销注册办理条件情形之一的证明。

 

【证书补办(更换)】

1.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本人注册证书原件 / 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与复印件;

4.户口本和公安局出的身份变更证明(仅姓名变更时)。

 

业务表格

 

【初始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变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延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注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证书补办(更换)《房地产估价师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

 

窗口办理程流程

网络办理流程

 

【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

1.个人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上登录,填写注册资料上报;

2.到省注册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3.省注册窗口审核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4.在注册系统查询审批进度,“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www.cirea.org.cn)查询公告,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查询证章领取通知;

5.领取注册证书。

 

【注销注册】

1.个人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上登录,填写注册资料上报;

2.到省注册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3.省注册窗口审核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公告其注册证书作废。

 

证书补办(更换)

1.个人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上登录,填写注册资料上报;

2.到省注册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3.省注册窗口审核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4.在注册系统查询审批进度,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查询证章领取通知;

5.领取注册证书。

 

办事窗口

办事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

020-82127766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监督电话

020-82127773

常见问题解答

 

.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何时可以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可随时申请初始注册。暂不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也不会作废,因为执业资格证书是终身有效的。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在哪里填写?

申请人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点击首页的“注册系统”图标,选择自己申请注册的类型后,即可按提示填写各类注册申请表。

 

.在哪能查到批准注册人员名单?

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首页的右上角有个公告信息栏,有最近10批的初始、变更、延续和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另外,网站首页导航栏的“注册系统”栏目中,有初始注册公告、延续注册公告和变更注册公告三个二级栏目,亦可查到各批的注册人员名单。

 

.如何办理房地产估价师的变更注册?

可登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在首页的“变更注册网上申请”中在线输入有关资料,打印申请表二份并上报数据后,带变更注册的有关申请材料到注册中心办理。

 

.如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期已过,但换了注册单位想继续注册,可以同时办理吗?

可以,按延续注册来办理,在线申请时聘用单位填写新的单位名称,递交延续注册的材料同时附上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到省注册中心办理。

 

.如何处理注册申请材料中的照片

在进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时,在需要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项: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这张照片是要粘贴在新的注册证书上的。

在我们收到的注册材料中,有的人将照片粘贴在相片的位置上,而且粘贴的比较牢固,不方便我们将照片撕下来粘贴在注册证书上,有时将申请表撕破了,影响了申请表存档时的完整性,也影响美观。还有的人将照片用订书机订在申请表上,以至于新注册证书的照片上有两个白点,很不美观。

我们建议大家这样做:

1.在照片的背面写上单位的简称(例如:北京仁达、深圳同致诚)和估价师的姓名;

2.将照片背面朝上,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的首页上,以保护照片的正面质量。

 

.如何查询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的办理情况?

可登录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在首页的“受理状态查询”中查询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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