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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临时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注册

信息项

填写信息

事项名称

一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注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办事依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主管部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事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注册人员

办理条件

 

注册有效期内,发生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原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注〔201511号),不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

 

所需材料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201848号)要求,自201810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请按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办理。

网络办理流程

请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201848号)要求,在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办理。

办事窗口

办事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

 

020-82127766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监督电话

020-82127773

常见问题解答

 

新版一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主要有哪些变化?
1)取消纸质材料,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个人和企业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需在新系统中进行实名认证。个人实名认证包括:现场认证、支付宝认证两种方式;企业认证主要有:现场认证和身份锁认证。(具体实名认证流程详见个人和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3)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通过新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对于注册人员或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的,须通过新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1.
个人注册时,填写完基本信息以后,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系统没有反应,如何解决?
答:这种情况一般是填写项不符合要求,如密码设置不正确,密码须8-30位字母,数字,符号这3种的组合,例如test@777
2.
如何使用照片处理工具?
答:照片处理工具只用来处理证件照,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手持身份证半身照、个人签名不需要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审核。
1)证件照为1寸白底免冠照片;
2)个人签名照为白色背景的个人手写签名图片,图片大小为100K,要求从左往右横版书写。
3.
照片总是上传失败,如何解决?
答:建议使用IE8IE10IE11浏览器。
4.
注册过程中,系统出现“您输入的手机号已存在”的提示,如何解决?
答:由个人携带身份证件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重置手机号”业务。
5.
登录账号被锁,如何解决?
答:密码输错五次账号就会被锁定,第二天会自动解锁。如忘记密码,可以通过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密码找回。
6.
原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中已办理过注册业务的个人是否需在新系统中完成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答:无论是否已通过原系统办理过注册业务,个人都需在新系统中完成用户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
7.
用户注册过程中,因输入信息有误,无法回退操作怎么办?
答:请联系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清空账号信息(重置手机号功能),重新完成账号注册。
8.
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时系统提示“您当前没有可以注册的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系统无法显示已注册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目前系统已经对人员15位身份证做了统一的自动升位。若仍出现该情况,则是因为原注册信息(身份证、姓名)与当前持有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造成,需要本人提交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9.
重新注册、初始注册申请表里看到的专业不全,是什么原因?
答:原因与上条相同。
10.
重新注册、初始注册只显示部分专业注册流程,其他专业不显示,是什么原因?
答:这是您提交申请表时,只勾选了部分专业的原因。等您注册结束后,再增项其他专业即可。
11.
初始注册或重新注册时,申请表中看不到所在的企业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企业没有在此系统里注册,请联系企业。
12.
提交个人信息修改后,显示正在审查中,是否可以撤回、修改其他信息,办理其他业务?
答:此项是部级建设主管部门人工审查,审查期间不可以撤回,也不可以修改其他信息。建议审查完成后,再办理其他业务。
13.
上传公安机关或人事考试部门证明材料,哪种情况需要上传此项?
答:非正常升位,证件号码数字有变时,需要上传。其他情况,如:115位身份证到218位身份证,无需上传。
14.
在新系统中,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答:个人申请,企业确定,即办理完成。个人也可依据法律仲裁、法院判决书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注销。
15.
登录提示“请不要使用非法的URL地址访问”?
答:由于安全策略升级,个人、企业密码中不允许出现‘%’,若前期注册时设置的密码中含有百分号,通过登录页面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即可。
16.
身份锁驱动在哪下载?
答: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的时候,点击页面上方“身份锁驱动”下载链接。
17.
身份锁使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如何解决?
1)驱动安装不上;
2)点击“企业查询”或“身份锁认证”没反应;
3)系统提示“请确认已安装驱动”、“请确认插入身份锁”、“企业信息不存在”。
答:建议使用IE8IE10IE11浏览器,不要使用Windows10操作系统下的edge浏览器,如果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能是身份锁信息丢失、损坏,请手动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后,去现场进行身份认证。
18.
没有身份锁,可否注册?身份锁遗失、损坏,可以补办吗?
答:可以注册,身份锁仅用于注册时的身份认证(新系统登录无需使用身份锁),身份锁遗失、损坏,不可以补办。没有身份锁的企业,在系统中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后去现场进行身份认证即可。
19.
完成企业账号注册后,登录时提示“账号不存在”,如何解决?
答:企业经办人需确认输入的企业账号是否准确,如因忘记企业注册时填写的管理员账号,可通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账号查询。
20.
登录时系统提示账号被锁,如何解决?
答:密码输错五次账号就会被锁定,第二天会自动解锁。
21.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时,如何解决?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时,有以下两种解决方法:
1)如果使用原企业名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需登录系统将信息修改为新企业;
2)如果使用新企业名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做关联认证。
22.
若提交企业名称修改时,提示企业名称已存在,如何解决?
:该种情况是因为企业在注册时,新旧企业都填写过注册信息造成的,可以联系省级主管部门完整录入新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来检索重复的企业名称,执行退回操作后,企业即可申请企业名称变更。
23.
企业填写基本信息时,企业工商注册地发生变更,怎样处理?
答:已取得过身份锁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发生变更,在企业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时是不允许更改的,须认证完成后登入系统,提交企业信息修改申请。
24.
增项注册是否需要企业确认?
答:初始注册、重新注册需企业确认,增项注册不再需要企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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