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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常见问题 > 注册监理工程师


一、个人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中填报时遇到不会操作的问题,该怎么办?

答:申请人可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查看“个人操作手册”

https://jlgcs.mohurd.gov.cn/client/login/link)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电话:010-8836 1866

二、企业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中填报时遇到不会操作的问题,该怎么办?

答:所在企业可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要看“企业操作手册”

https://jlgcs.mohurd.gov.cn/client/login/link)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电话:010-8836 1866

三、注册监理工程师如何办理变更注册?

答: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实行电子化申报且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详情可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在“注册信息”一栏查看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调整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注册业务办理和证书领取方式的通知》。

1. 申请人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完成实名认证后,在“人员行政审批”栏目中进入“监理工程师”选择变更注册点击“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个人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jlgcs.mohurd.gov.cn/webview/handbook/personhandbook#)。

2.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按专业填报(网址:https://szjt05.gdcic.net/login/personal?category=%E5%AF%B9%E6%8E%A5%E6%8A%A5%E9%80%81%E4%B8%9A%E5%8A%A1&rktype=%E5%AF%B9%E6%8E%A5)。

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上述网页中的“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操作手册”。

2. 聘用单位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点击“人员行政审批事项”,进入“监理工程师”,点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进入企业申报界面上报注册数据。

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企业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jlgcs.mohurd.gov.cn/webview/handbook/qyindex2)。

申请人可以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退回办结的,请及时按系统退回理由补正后重新申报。 

备注:

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市、深圳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请按广州市、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申报要求从其规定。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如何办理注销注册?

答: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实行电子化申报且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详情可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在“注册信息”一栏查看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调整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注册业务办理和证书领取方式的通知》。

1.申请人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完成实名认证后,在“人员行政审批”栏目中进入“监理工程师”选择注销注册点击“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个人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jlgcs.mohurd.gov.cn/webview/handbook/personhandbook#)。

2.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按专业填报(网址:https://szjt05.gdcic.net/login/personal?category=%E5%AF%B9%E6%8E%A5%E6%8A%A5%E9%80%81%E4%B8%9A%E5%8A%A1&rktype=%E5%AF%B9%E6%8E%A5)。

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上述网页中的“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操作手册”。

3.聘用单位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点击“人员行政审批事项”,进入“监理工程师”,点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进入企业申报界面上报注册数据。

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企业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jlgcs.mohurd.gov.cn/webview/handbook/qyindex2)。

申请人可以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退回办结的,请及时按系统退回理由补正后重新申报。

备注: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市、深圳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请按广州市、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申报要求从其规定。

五、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还能申请延续注册吗?

答: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在有效期届满后,其注册执业证书自动失效,需继续执业的,应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六、企业办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或注销业务时上报的系统数据填报有误,如何处理?

答:申请监理工程师变更或注销系统业务数据退回的

第一种情况: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在广州和深圳的

监理工程师变更或注销系统业务数据退回的请咨询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住房和建设局。

第二种情况: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在本省其他地市的

监理工程师变更或注销系统业务数据填报有误,可在省级主管部门未受理状态下,个人、企业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操作手册可申请自行撤回(具体请参考系统“个人操作手册”或“企业操作”自行撤回。

(https://jlgcs.mohurd.gov.cn/client/login/link)

如显示省级主管部门已受理且未办结的,请将申请退回数据情况说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具体办理的业务和退回的原因、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加盖企业公章)传真至:020-8725 5986或者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楼710室。联系人:3号箱,联系电话:020-3971 5862

七、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超过3年仍未注册的,可否注册?

答: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八、监理工程师已离职,企业不配合办理注销注册怎么办?

答:建议您与企业友好协商,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正常申请注销注册。

如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可申请强制注销。该业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查看“个人操作手册”的业务指引,或者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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