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中填报时遇到不会操作的问题,该怎么办?
答:申请人可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查看“个人操作手册”
https://jlgcs.mohurd.gov.cn/client/login/link)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电话:010-8836 1866
二、企业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中填报时遇到不会操作的问题,该怎么办?
答:所在企业可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要看“企业操作手册”
https://jlgcs.mohurd.gov.cn/client/login/link)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电话:010-8836 1866
三、在“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提交变更注册申请后,为什么一直是待审核状态?
答: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提交变更注册申请数据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材料办理,请您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2024年1月18日、2024年6月11日发布的“温馨提示”和“零跑动”栏目2023年5月4日发布的《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1号)要求邮寄材料办理。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10室
联系人:3号箱
联系电话:020-3971 5862
备注:
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深圳市的注册人员请到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四、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提交注销注册申请后,为什么一直是待审核状态?
答: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提交注销注册申请数据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材料办理,请您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2024年1月18日、2024年6月11日发布的“温馨提示”和“零跑动”栏目2023年5月4日发布的《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1号)要求邮寄材料办理。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10室
联系人:3号箱
联系电话:020-3971 5862
备注:
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深圳市的注册人员请到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五、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还能申请延续注册吗?
答: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在有效期届满后,其注册执业证书自动失效,需继续执业的,应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六、企业办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或注销业务时上报的系统数据填报有误,如何处理?
答:申请监理工程师变更或注销系统业务数据退回的
第一种情况: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在广州和深圳的
监理工程师变更或注销系统业务数据退回的请咨询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住房和建设局。
第二种情况: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在本省其他地市的
监理工程师变更或注销系统业务数据填报有误,可在省级主管部门未受理状态下,个人、企业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操作手册可申请自行撤回(具体请参考系统“个人操作手册”或“企业操作”自行撤回。
(https://jlgcs.mohurd.gov.cn/client/login/link)
如显示省级主管部门已受理且未办结的,请将申请退回数据情况说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具体办理的业务和退回的原因、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加盖企业公章)传真至:020-8725 5986或者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楼710室。联系人:3号箱,联系电话:020-3971 5862
七、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超过3年仍未注册的,可否注册?
答: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八、注册监理工程师办理初始注册、遗失破损补办注册业务时是否还需要提交纸质照片?
答:自2023年7月1日起,申请人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提交初始注册、遗失破损补办注册申请后,无需按系统提示邮寄申请人纸质照片到我中心。我中心将统一从“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导出及冲晒申请人照片后寄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请申请人按注册系统要求正确上传照片。
申请人上报数据后,企业直接将申请人数据上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结果请留意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后,请留意我中心的证书领取通知,按证书领取通知要求领取注册证书。
(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tid=10)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楼710室
联系人:1号箱
联系电话:020-3971 5862
九、监理工程师企业名称变更如何办理?
答:申请监理工程师企业名称变更业务,请您所在企业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办理企业重要信息修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企业操作手册”。
待该业务办结后,请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注册信息”栏目2023年11月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企业认证等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邮寄相关资料办理。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楼710室
联系人:3号箱
联系电话:020-3971 5862
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如何领取?
答:如需领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请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查看证书领取的通知,如通知上有您的名单,请按证书领取通知要求办理。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楼710室
联系人:1号箱
联系电话:020-3971 5862
十一、为什么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监理工程师批次在广东省的证书领取批次找不到名单?
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后,将纸质证书邮寄至各省建设执业注册主管部门,由各地主管部门代发证书。我中心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批次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公告批次是不一致的。请您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查看证书领取的通知,如通知上有您的名单,请按领证通知要求邮寄相关材料办理。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楼710室
联系人:1号箱
联系电话:020-3971 5862
十二、监理工程师已离职,企业不配合办理注销注册怎么办?
答:建议您与企业友好协商,通过“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正常申请注销注册业务并按相关要求邮寄材料办理。
如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可申请强制注销。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查看“个人操作手册”的业务指引,或者咨询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电话010-8836 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