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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常见问题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一、怎样登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系统?

答: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

(https://ptclient.cirea.org.cn/client/login/gjindex),或通过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站”首页“注册大厅”在“系统快速登录”一栏点击“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

二、如何申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

答: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更注册实行电子化申报且全流程网上办理。详情可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在“注册信息”一栏查看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调整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注册业务办理和证书领取方式的通知》。

1.申请人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点击“人员行政审批”,进入“房地产估价师”选择变更注册点击“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按申报要求扫描上传注册申请材料,在“可选附件”栏扫描上传《办理凭证》(操作详见第2点),并务必详细填写证书邮寄地址与联系方式,确认后上报。

2.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按专业填报(网址:https://szjt05.gdcic.net/login/personal?category=%E5%AF%B9%E6%8E%A5%E6%8A%A5%E9%80%81%E4%B8%9A%E5%8A%A1&rktype=%E5%AF%B9%E6%8E%A5),并打印《办理凭证》。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上述网页中的“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操作手册”。

申请人可以登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变更注册通过办结的,我中心将按申请人在系统填写的证书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将注册证书寄出;退回办结的,请及时按系统退回理由补正后再重新申报。

备注:

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市、深圳市的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请按广州市、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申报要求从其规定。

三、如何申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 

答: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业务实行电子化申报及邮寄方式办理,实现全流程“零跑动”。详情可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在“注册信息”一栏查看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调整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注册业务办理和证书领取方式的通知》。

1.申请人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点击“人员行政审批”,进入“房地产估价师”选择注销注册点击“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按申报要求扫描上传注册申请材料,在“可选附件”栏扫描上传《办理凭证》(操作详见第2点),并务必详细填写证书邮寄地址与联系方式,确认后上报。

2.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按专业填报(网址:https://szjt05.gdcic.net/login/personal?category=%E5%AF%B9%E6%8E%A5%E6%8A%A5%E9%80%81%E4%B8%9A%E5%8A%A1&rktype=%E5%AF%B9%E6%8E%A5),并打印《办理凭证》。

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上述网页中的“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提交申请成功后,请于10个工作日内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原件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楼710室。

联系电话:020-39715862。

收件人:3号箱。

请务必在快递单“备注”栏填写“注销注册交回旧证”。

我中心需同时收到系统申请数据以及《注册证书》原件后方可受理注销注册业务。

申请人可以登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退回办结的,请及时按系统退回理由补正后再重新申报。

备注:

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市、深圳市的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请按广州市、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申报要求从其规定。

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否要等发布了领证通知才邮寄材料办理?

答: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申报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广州、深圳市的除外)、证书更换业务数据时,请准确填写邮寄地址等信息,并正确上传照片。

自2023年7月1日起,我中心不再发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领证通知,申请人无需邮寄纸质照片和回邮快递单到我中心。我中心将统一从“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导出及冲晒申请人照片。注册证书制作完成后,将按申请人在注册系统填写的邮寄地址,通过“EMS收件人付费方式”邮寄给申请人。

请申请人留意我中心发布的注册公告以及查收注册证书。

五、请问房地产估价师一年内可以多次变更吗?

答: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技术人员变动后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138号),“对一年内变动2次及以上的注册人员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将核查在岗情况,有违法行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处罚”。不建议频繁变更。

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否要等发布了领证通知才邮寄材料办理?

答: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申报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广州、深圳市的除外)、证书补办更换业务数据时,请准确填写邮寄地址等信息,并正确上传照片。

自2023年7月1日起,我中心不再发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领证通知,申请人无需邮寄纸质照片和回邮快递单到我中心。我中心将统一从“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导出及冲晒申请人照片。注册证书制作完成后,将按申请人在注册系统填写的邮寄地址,通过“EMS收件人付费方式”邮寄给申请人。

请申请人留意我中心发布的注册公告以及查收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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