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建筑师申报注册所需材料

序号

     

初始注册

变更注册

延续注册

注销注册

证书更改、补办

1 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系统上报的数据 √无需上报数据
2 本人照片签名表及相关业绩工作证明表格(申报系统打印)        
3 本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 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 本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采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原件与复印件)    
6 原注册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未继续在原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7 完成继续教育证明 √仅逾期申请时 √注册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提供,可同时办理延续注册    
8 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仅注册证书遗失时 √仅注册证书遗失时
9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0 《注册建筑师实施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11 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       √(注册证书原件不退回)  
备注:1.原件核验后退回。
     
2.办理企业更名时,需提供盖有公章的企业更名申请报告、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