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注册申报所需材料

序号

      

初始注册

变更注册

增项注册

延续注册

注销注册

重新注册

证书遗失补办

1 企业注册申请汇总表      
2 申请表(注册系统申报成功后直接打印)
3 本人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 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6 本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使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 √仅原劳动合同到期时    
7 原注册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或到期合同或退休证明            
8 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    
9 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 √仅逾期申请时   √仅逾期申请时时    
10 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领取注册证书时交)        
11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仅企业名称变更时          
12 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仅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时          
13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证明            
14 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报刊原件)            
15 办理凭证(广东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对接报送系统申报后直接打印)          
备注: 1.以上3、4、5、6、7、9、11、13项,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原件核验后退回;
2.申请表、附件材料份数请按照《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