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市规划师申报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序号
资 料 名 称
初始
变更
延续
注册
登记
1
申请表(注册系统生成后打印)
√
2
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件(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
个人业绩证明(需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逾期注册需提交
5
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采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至申请注册登记时合同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应有本人签字)
6
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7
原注册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同意调往新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含退休人员)
8
完成继续教育证明(在注册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逾期注册登记需提交
已到有效期申请变更需提交
9
《注册证书》或《登记证书》原件
备注:1、申请表一式二份(变更外省的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其余资料一式一份; 2、有效期期已到(包括3个月内到期)需办理变更注册的人员,延续注册与变更注册同时办理,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表及所需材料; 3、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后,无特殊情况一年内不再予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