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注册流程:登陆申报系统→根据互认证书编号获取密码→登陆申报系统→根据要求在网上填写各项信息后打印申请表并上报申请→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至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注册业务。
注册城市规划师申报注册应提交材料
(一)初始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香港规划师学会与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互认《证书》复印件;
3.香港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4.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6.《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下同)。
(二)延续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城市规划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相应电子文档;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4.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三)变更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
4.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监理工程师申报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香港建筑测量师与内地注册监理工程师互认《证书》复印件;
3.香港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4.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6.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7.《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下同)。
(二)延续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4.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三)变更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
4.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届满,变更注册专业的,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以及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6.《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四)注销注册
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五)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
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等原因,需补办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的,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对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还须提供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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