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业务已办结,现开展注册证书领取工作。需领取注册证书的,请按《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调整注册证书领取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7号)和本通知要求办理。
一、领取要求
注册证书领取采取“零跑动”方式邮寄办理。为避免误领,仅接受聘用企业申请邮寄领取证书,不接受个人申请邮寄注册证书。请聘用企业将领取注册证书所需材料邮寄到我中心。快递封面务必标明“领取房估注册证书”。
二、领取所需材料
(一)领取注册证书的情况说明(此材料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的“相关表格下载”处下载),需加盖企业公章。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所需领取注册证书的人员姓名、专业类型、证书所在“证书领取通知”中的批次号及序列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聘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纸质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背面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并将照片粘贴在注明申请人姓名、聘用企业名称的A4纸上。
(五)提供EMS或顺丰快递回邮单(纸质单或电子单)。若使用顺丰快递回邮单需附上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运输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为确保注册证书邮寄无误,请回邮单按聘用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址填写,如工商注册地址变更的,请附上新的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地址变更的核准通知书。如填写的地址为非工商注册地址,我中心将不予邮寄注册证书。回邮单上必须填写收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
三、领取地点
邮寄领取证书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注册管理科;收件人:5号窗;联系电话:020-82127766。
四、印章刻制
印章样式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注〔2015〕11号)的附件,执业印章制作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