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67号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陈守敏等2010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初始注册条件,高熙贵等9382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陈守敏等2010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高熙贵等9382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
陈守敏等2010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高熙贵等9382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有关信息
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