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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调整注册证书领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建信〔2023〕17号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202号)要求,我中心对各专业注册证书领取方式进行了调整。请按本通知和各专业证书领取通知办理证书领取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证书的专业类型

(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二、注册证书领取要求

(一)为避免误领,仅接受聘用企业申请邮寄领取证书,不接受个人申请邮寄注册证书。请聘用企业将领取注册证书所需材料邮寄到我中心。快递封面务必标明“领取注册证书”。

(二)各专业类型的证书领取所需材料及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类型发布的领证通知。

(三)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收件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请寄1号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请寄5号窗。联系电话:020-82127766。

三、注意事项

(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已在我中心办理了注销业务,并交还了注册证书,现需重新办理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且已成功办结的,可由现聘用企业取回原注册证书。领证所需材料及要求请参照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发布的领取注册证书通知。

(二)注册监理工程师

聘用企业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提交初始注册、遗失破损补办注册数据后,须按系统提示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纸质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邮寄至我中心。如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导致住房城乡建设部寄来证书无照片的,我中心将在发布的监理工程师领证通知附件备注栏注明需“补交照片”。请聘用企业按通知要求提交1张申请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并注明“补交照片”),我中心收到后,将注册证书粘贴照片后寄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加盖钢印,并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加盖钢印寄回我中心后方能寄出注册证书。因用时较长,请个人和企业耐心等待。

(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办理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广州、深圳市的除外)、证书补办更换准予注册的,需提供纸质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照片背面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并将照片粘贴在注明申请人姓名、聘用企业名称的A4纸上。

 (四)其它

同时领取多个专业、多种类型注册证书,其中包括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需“补交照片”的,请在情况说明中注明是否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寄回加盖钢印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后再一并寄出,如需分开寄出的,请按需提供多份到付回邮快递单。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