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67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刘波等22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袁春等15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杨尚一等1258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肖丽新等304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和杨京芬等184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 刘波等2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 袁春等15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 杨尚一等1258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 肖丽新等304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 杨京芬等184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下载:
刘波等2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袁春等15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杨尚一等1258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肖丽新等304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一、发输变电
广东省(1人) | ||||||
沈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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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配电
广东省(5人)
杨翔云 黄晓峰 贾文阁 冀南 林永青
杨京芬等184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