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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调整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注册业务办理和证书领取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

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以下简称《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减轻企业负担,我中心对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4个专业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全面实行电子化申报且全流程“零跑动”,以后无需再提交任何纸质申请材料。同时,对使用纸质注册证书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业务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业务办理流程及要求

申请人在办理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5个专业的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业务时,需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应专业的注册系统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   

(一)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办理流程及要求

1.申请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完成实名认证后,在“人员行政审批”栏目中进入“监理工程师”申报注册项“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个人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jlgcs.mohurd.gov.cn/webview/handbook/personhandbook#)

2.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按专业填报(网址:https://szjt05.gdcic.net/login/personal?category=%E5%AF%B9%E6%8E%A5%E6%8A%A5%E9%80%81%E4%B8%9A%E5%8A%A1&rktype=%E5%AF%B9%E6%8E%A5)。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上述网页中的“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操作手册”。

3.聘用单位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点击“人员行政审批事项”,进入“监理工程师”,点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进入企业申报界面上报注册数据。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企业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jlgcs.mohurd.gov.cn/webview/handbook/qyindex2)

4.我中心在收到申请人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的申请后,依法依规进行审查。

5.业务办结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会按系统登记的个人联系方式发送业务办结提醒短信,申请人可以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变更注册通过办结的,申请人可自行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个人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jlgcs.mohurd.gov.cn/webview/handbook/personhandbook#);退回办结的,请及时按系统退回理由补正后重新申报。

(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变更注册办理流程及要求

1.申请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点击“人员行政审批”,进入“造价工程师”选择变更注册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首页的“个人版操作说明”(网址:https://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excelmodel/userOperateNew.pdf)。

2.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按专业填报(网址:https://szjt05.gdcic.net/login/personal?category=%E5%AF%B9%E6%8E%A5%E6%8A%A5%E9%80%81%E4%B8%9A%E5%8A%A1&rktype=%E5%AF%B9%E6%8E%A5),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上报。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上述网页中的“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操作手册”。

3.我中心在收到申请人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的申请后,依法依规进行审查。

4.业务办结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会按系统登记的个人联系方式发送业务办结提醒短信,申请人可以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变更注册通过办结的,可自行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城乡建设部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网址:http://zwfw.mohurd.gov.cn:8070/zjblogincheck/qjd/detail?guid=0cde5217-96de-4771-b947-59bb25619fa0);退回办结的,请及时按系统退回理由补正后再重新申报。

(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办理流程及要求

1.申请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点击“人员行政审批”,进入“勘察设计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选择变更注册点击“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的“个人操作手册流程视频(网址:https://jzsgcs.mohurd.gov.cn/webserver/app_person/help/grczlc.mp4)

2.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按专业填报(网址:https://szjt05.gdcic.net/login/personal?category=%E5%AF%B9%E6%8E%A5%E6%8A%A5%E9%80%81%E4%B8%9A%E5%8A%A1&rktype=%E5%AF%B9%E6%8E%A5)。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上述网页中的“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操作手册”。

3.聘用单位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点击“人员行政审批”,进入“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工程师”,选择“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上报注册数据。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的“企业操作流程视频(网址:https://jzsgcs.mohurd.gov.cn/webserver/app_person/help/qyczlc.mp4)

4.我中心在收到申请人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系统”提交的申请后,依法依规进行审查。

5.业务办结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会按系统登记的个人联系方式发送业务办结提醒短信,申请人可以登录“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变更注册通过办结的,可自行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申领流程图(网址:https://jzsgcs.mohurd.gov.cn/webserver/app_login/index.html#/index);退回办结的,请及时按系统退回理由补正后再重新申报。

(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办理流程及要求

1.申请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点击“人员行政审批”,进入“房地产估价师”选择变更注册(注销)点击“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按申报要求扫描上传注册申请材料,在“可选附件”栏扫描上传《办理凭证》(操作详见第2点),并务必详细填写证书邮寄地址与联系方式,确认后上报。

2.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按专业填报(网址:https://szjt05.gdcic.net/login/personal?category=%E5%AF%B9%E6%8E%A5%E6%8A%A5%E9%80%81%E4%B8%9A%E5%8A%A1&rktype=%E5%AF%B9%E6%8E%A5),并打印《办理凭证》。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上述网页中的“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操作手册”。注销注册的,申请人还需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提交申请成功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原件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楼710室。

联系电话:020-39715862。

收件人:3号箱。

请务必在快递单“备注”栏填写“注销注册交回旧证”。

3.我中心在收到申请人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的申请后,依法依规进行审查。注销注册的,需同时收到系统申请数据以及《注册证书》原件后方可受理注销注册业务。

4.业务办结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会按系统登记的个人联系方式发送业务办结提醒短信,申请人可以登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变更注册通过办结的,我中心将按申请人在系统填写的证书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将注册证书寄出;退回办结的,请及时按系统退回理由补正后再重新申报。

二、2025年4月1日起停止发放纸质注册证书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专业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申请人可按《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城乡建设部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网址:http://zwfw.mohurd.gov.cn:8070/zjblogincheck/qjd/detail?guid=0cde5217-96de-4771-b947-59bb25619fa0)。

2025年4月1日起,我中心不再发放上述专业的纸质注册证书。如需领取纸质注册证书的,企业可按照“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发布的领证通知要求在2025年4月1日前邮寄材料领取。

三、其他

(一)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市、深圳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跨省变更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5个专业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业务按广州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规定程序,在广州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申报要求从其规定。

(二)本通知发布后,此前发布的粤建信〔2023〕10号、粤建信〔2023〕11粤建信〔2023〕12号、粤建信〔2023〕13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

        2025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