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48号)。
(二)注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48号)第八、十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167号)第十四条
(三)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详见附表
(四)注册办理期限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在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五)注册数量
无限制
(六)注册办理机构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七)注册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花园酒店东侧)
联系电话:020-82127766
(八)行政许可程序(详见对应的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