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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指引

http://www.gdzczx.com/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1746(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

 

(三)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详见附表

 

(四)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省级主管部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五)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六)行政许可受理机构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七)行政许可受理地址、联系电话

受理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花园酒店东侧)

联系电话:020-86373218

网址:http://www.gdzczx.com/

 

(八)行政许可程序(详见对应的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