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注册程序
一级注册建筑师申请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等情形,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进入 “香港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在粤注册申报系统”,按提示填写、打印相应的申请表,再将注册申报材料交聘用单位。
(二)聘用单位在注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申请人的注册申报材料报送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受理注册申报材料后,由广东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批。对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申请初始注册的,审批完成后进行公示,准予注册的,向申请人核发广东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香港建筑师在粤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简称“注册证书”)和《香港建筑师在粤执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简称“执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