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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执业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建筑师管理功能启用的通知

粤建注发〔2011〕12号

 

各有关企业、香港建筑师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我省已放开获得内地的注册城市规划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粤注册执业。为方便相关人员申请注册、提高注册审批效率、规范行业管理,我中心针对香港执业师的注册管理业务,开发了相应的注册管理系统——香港执业师在粤注册管理系统,现决定在11月23日开始启用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的功能。其它执业师注册管理功能的开始启用时间另行通知。为确保该注册管理系统的顺利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管理系统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功能的启用时间:11月23日00:00(零时零分)。

二、需要申请办理香港执业师注册的企业,须先申请企业用户账号,具体申请办法参见《关于申领二级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用户账号的通知》(粤建注函〔2010〕47号)。

已在广东省二级执业师注册管理系统申请过企业用户账号的,该企业用户账号适用于香港执业师在粤注册管理系统无须另行申请。

三、香港执业师在粤注册管理系统的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dzczx.com/)——首页左侧的“香港执业师注册”图标——录入帐号、密码登入。

四、申请表的填写与打印

进入系统后,点击进入相应的注册类别,按提示填写表格的内容并校对无误后,点击上报,然后打印相应的申请表。注:申请表须申请人本人签名及注册所在企业盖章方有效。

五、其它

注册管理系统使用中如有疑问,可以下列三种方式咨询:

1业务咨询电话:020-86373218,QQ咨询:984425901

2所有公开性的问题,可关注“执业师之家”新浪微博:http://weibo.com/1907638317。 

3不便公开的咨询,可使用帐号、密码登录进入执业师之家网站(http://www.zys168.net),在会员中心“我的问答”栏目中咨询问题。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