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市函〔2012〕83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各有关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对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建市施函〔2012〕80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建筑业企业要按本通知要求如实填写本企业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同时在网上(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11月2日前报送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属企业于11月2日前直接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并于2012年11月5日前将汇总数据、书面意见和建议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一)督促企业上报,并汇总企业上报数据及在执业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一级临时建造师名单;
(二)对一级临时建造师到期后的有关工作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三、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齐各地报表后,要认真进行分类汇总,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分类情况和汇总表及对临时建造师到期后的有关意见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统一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人:贺辉,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电话:020-8375414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林伟明,电话:020-83133626。
附: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对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