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已经结束,但目前,仍有部分造价工程师未办理延续注册。为不影响这部分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我中心将在2013年4月4日至19日再集中受理一批延续注册业务,对此次逾期仍未办理的人员,将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原建设部150号令)的相关规定,予以失效处理。
请各有关单位抓紧做好延续注册补办工作的相关事宜。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