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注函〔2013〕29号
各有关单位:
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通知,刘万林等7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见附表)所申请的变更注册业务已审查结束,需完成延续注册后方可执业。请以上人员于2013年6月20日前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提出延续注册申请、上报数据,并向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递交书面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需办理延续注册监理工程师名单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