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函〔2008〕85号),郑和春等4人(详见附表)未通过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审查。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重新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并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时一并附上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书面陈述材料。
附件:2013年度第12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未通过人员名单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