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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求,我省将于200691日起启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届时,我省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的所有注册申报(初始、变更、延续、注销)均须进入该系统进行,注册申报事项见附件。

我省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申报注册仍使用原注册申报系统,我省原一级注册申报系统将不再使用。

 

附件:1关于印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注建[2006]3号);

2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关注册问题的通知(建注函[2006]24号)。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