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公告〔2015〕11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字〔2008〕30号)和《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函〔2008〕85号)规定,经审核,李锐标等14人通过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审查,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