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师信息查询
注册大厅
首页 > 注册管理 > 注册信息

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补办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规定,注册证书有效期为20151231日到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可在2016226日前递交补办延续注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请查阅《关于开展广东省2015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