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注发〔2015〕19号
各注册监理工程师: 根据《关于停止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注发〔2015〕18号),我中心自2015年11月1日起,已停止收取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费和印章费;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上述专业执业印章。现将全国统一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样式予以发布。请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