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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粤建办函[2008]85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工作,根据《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字[2008]3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册方法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 经“网上申报注册”进入“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建造师注册系统申报流程图”提示操作。完成“1”、“2”、“3”步后打印《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及《企业申请汇总表》。

 

  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聘用企业核实并在相应的表格签名盖章后,与一份《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合订成册上报。

 

  二、申请材料的受理

 

  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从本月31日起随时受理中央直属驻粤企业、省属企业、各地级以上市申请材料接收部门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各地级以上市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受理本地区企业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及地点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三、申请材料的核验及上报

 

  申请材料接收部门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登陆“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查登陆入口”:

 

  1、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单个或批量审查;

 

  2、将已审查材料加入统计汇总;

 

  3、分专业导出数据,形成汇总表并打印;

 

  4、汇总上报。

 

  (二)对书面申请材料:

 

  1、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的“所属市、区意见”栏上填写核验结果,并盖公章。

 

  2、按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序,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及附件合订本上报,《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单表留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四、审批结果的公示及公告

 

  我省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审批结果将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公示及公告。

 

  五、执业证章的颁发

 

  对公示及公告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由省建设厅颁发统一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有关证书和印章的领取,将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另行通知。

 

  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联系电话:020-83771003

 

 

广东省建设厅     

○○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