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6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林大鹏等154人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条件(名单附后),现批准为注册城市规划师。
特此公告。
附: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人员名单
广 东 省 沈耀东 黎逸科 何冬华 朱 江 蒋日彬 苏 平
尹向东 高 雷 贡灵玲 沈海堂 李晓芳 黄建军
罗小虹 罗 勇 周静宜 侯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