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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请领取2019年第13批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办结下列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请按以下要求前来中心领取注册证书。

一、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2. 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事项应明确为领取注册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4.初始、重新注册、遗失补办证书通过人员领取注册证书前,请先在“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或“中国建造师网”查询是否有多个专业,如是,请打印显示有多个专业的页面。

5. 初始、重新注册、遗失补办证书通过人员领取注册证书时,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1张。增项注册通过人员,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前来办理。

二、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印章刻制

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4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