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10号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唐国荣等598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唐国荣等598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