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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请领取2021年第29批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办结下列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自2020年2月10日起,我中心暂停现场办理业务,疫情期间需领取注册证书的请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全面实施“零跑动”,暂停现场领取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办理。

疫情期间未通过“零跑动”领取注册证书的,疫情结束后,请按本通知的领取要求前来我中心办理。

一、领取要求

1.注册人员本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前来领取。

2.注册单位委托代领: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事项应明确为“领取注册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3. 单位法定代表人代领: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4.初始、重新注册、遗失补办证书通过人员领取注册证书前,请先在“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或“中国建造师网”查询是否有多个专业,如是,请打印显示有多个专业的页面。

5. 初始、重新注册通过人员领取注册证书时,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1张。增项注册通过人员,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前来办理。                  

二、领取时间

疫情结束后现场领取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

疫情结束后现场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印章刻制

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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