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16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祖德等72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和陈丽莹等115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丁祖德等7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陈丽莹等115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 丁祖德等7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广东省(4人)
吴旭彬 陈静 程小俊 胡巍
陈丽莹等115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广东省(9人)
朱锦连 黄志鹏 原丰亭 黄福胜 严浩 王明越 徐继胜
黄沛 孔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