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注公告〔2022〕232号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20〕26号)规定,经审查,蔡江等44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