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办结下列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因疫情原因,我厅暂停现场办理业务,需领取注册证书的,请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全面实施“零跑动”,暂停现场领取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办理。
一、领取要求
“零跑动”领取注册证书期间,为避免误领,仅接受聘用企业申请邮寄领取证书,不接受个人申请邮寄注册证书。请聘用企业将领取注册证书所需材料邮寄到我厅。
二、领取所需材料
(一)领取注册证书的情况说明(此材料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相关表格下载),需加盖企业公章。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所需领取注册证书的人员姓名、专业类型、证书所在“证书领取通知”中的批次号及序列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聘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仅延续注册、信息修改时)
(五)工程师本人蓝底大1寸免冠近照1张(初始、延续、补办、信息修改都务必提交照片),并在背面注明姓名。
(六)EMS或顺丰快递回邮单。若使用顺丰快递回邮单需附上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运输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为确保注册证书邮寄无误,请按聘用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址填写,如工商注册地址已变更的,请附上新的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地址变更的核准通知书。如填写的地址为非工商注册地址,我厅将不予邮寄注册证书。回邮单上必须填写好收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六)领取地点。证书领取邮寄地址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的通知》要求。快递封面务必标明“领取注册证书”。
三、印章刻制
印章样式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建办标(2020)10号),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