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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请领取2023年第5批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办结下列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需领取注册证书的,请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202号)和本通知要求办理。

一、领取要求

注册证书领取采取“零跑动”方式邮寄办理。为避免误领,仅接受聘用企业申请邮寄领取证书,不接受个人申请邮寄注册证书。请聘用企业将领取注册证书所需材料邮寄到我中心。

二、领取所需材料

(一)领取注册证书的情况说明此材料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相关表格下载),需加盖企业公章。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所需领取注册证书的人员姓名、专业类型、证书所在“证书领取通知”中的批次号及序列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聘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仅领取延续注册和信息修改时提交

工程师本人蓝底大1寸免冠近照1张初始延续补办信息修改都务必提交照片,并在背面注明姓名。

EMS或顺丰快递回邮单。若使用顺丰快递回邮单需附上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运输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为确保注册证书邮寄无误,请按聘用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址填写,如工商注册地址已变更的,请附上新的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地址变更的核准通知书。如填写的地址为非工商注册地址,我中心将不予邮寄注册证书。回邮单上必须填写收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零跑动”邮寄领取证书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注册管理科。收件人:1号窗。联系电话:020-82127766。快递封面务必标明“领取注册证书”。

、印章刻制

印章样式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建办标(2020)10号),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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