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公告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肖中岭等30名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肖中岭等30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肖中岭等30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 广东省(3人) | |||
| 陈海燕 | 李甡 | 王晖 |
|
|
|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