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公告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李翎等29名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李翎等29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附件下载:
李翎等29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 广东省(5人) | ||||
| 文爱元 | 方琳 | 陶涛 | 朱桂莲 | 陆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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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