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项  | 填写信息  | |||
事项名称  | 注册电气工程师延续注册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 |||
办事依据  | ||||
主管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 |||
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办事对象  | 符合办理条件的注册人员  | |||
办理条件  | 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按照延续注册的相关规定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依据《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注〔2015〕11号),不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  | |||
所需材料  | 
 1.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扫描件。 
 
 备注: 1.所需材料在系统原件扫描上传(企业更名除外)。  | |||
业务表格  | 《注册电气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 |||
办理流程  | 
 1.申请注册人员登录“国家政府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 4.企业登录注册管理系统查询审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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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 办事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对外办事窗口  |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  | 020-82127766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
监督电话  | 
 020-82127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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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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