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信息将应用于处理劳资纠纷,核验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等
南都讯 记者余毅菁 广东工程建设用工也要“实名制”了!近日,广东省住建厅下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提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签订劳动合同的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
施工人员信息全省互通
《意见》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该办法。实行“用工实名制”的建筑工程涵盖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对象则包括建筑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从项目带头人到普通工人均要涵盖。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各地级以上市负责建立本市实名制管理系统,与各工程建设项目关联,并和省级实名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全省施工现场人员信息互联互通。
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所采集记录的各项信息,将应用于处理施工企业与施工现场人员的劳资纠纷,核验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及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认定,以及审核施工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等。
实名制登记与工资发放挂钩
实名制登记的信息包含不同种类。建筑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登记的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从业资格、项目岗位、出入场考勤、作业记录、培训教育、诚信记录等信息。作业工人实名制登记的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从业资格、项目岗位、出入场考勤、作业记录、工资支付、培训教育、职业技能、用工评价等信息。
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现场要设立信息采集点,施工现场人员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之前应当完成个人信息采集,个人信息采集只实行一次采集,免费供全省共享。各类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管理台账要保存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两年。
此外,《意见》明确,在广东区域内务工的作业工人,其工资均由银行直接代发。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确保进行了实名制信息登记的作业工人使用工资卡领取工资。施工企业或作业工人可在完成个人信息采集5个工作日后到银行网点领取工资卡,工资卡初次办理不收取费用,与实名制管理信息绑定,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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