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核准恢复实施的通知》(粤建注函〔2018〕730号),需要办理延续业务的执业人员,请按如下方式办理:
原纸质注册证书有效期或电子从业信息公开证明有效期在2018年1月4日至9月30日期间届满需办理延续业务,但未满足继续教育要求的执业人员,可以于2018年5月31日前,通过承诺方式在从业信息公开平台上申请先行办理延续业务。
原纸质注册证书有效期或电子从业信息公开证明有效期在2018年1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届满需办理延续业务,但未满足继续教育要求的执业人员,可以于2018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通过承诺方式在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先行办理延续业务。
通过承诺方式申请先行办理延续业务的申请人须承诺自批准之日起1年内完成继续教育并提交学时证明。
咨询电话:020-82127766
咨询网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上咨询答疑平台系统(http://gdzczx.gdcic.net/wsdy/)
感谢大家对我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