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人劳发[2005]4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部属有关单位,部内有关司局:
我部牵头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为推进工作,经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成立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专家组。
请有关单位、部门积极支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专家组开展工作,确保制度建设和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张剑飞(交通部公路司司长)
副主任:李华(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
陈瑞生(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副司长)
范勇(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
张其光(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副司长)
王早生(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
赵春山(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副主任)
委 员:孙永红(交通部公路司设计管理处副处长)
胡文忠(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职称处处长)
王立秋(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专业人才处处长)
王秀娟(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勘察设计监管处副处长)
王莲君(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工办主任,高级工程师)
陈瑞国(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建设管理处副处长)
王秉纲(长安大学教授)
刘伯莹(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海外工程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孟黔灵(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吴明先(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何斌(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刘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杨开才(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申少君(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受交通部委托,在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组织制定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考试大纲、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考试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
(二)负责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培训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教育评估工作。
(四)颁发统一印制的注册证书,制作和管理执业印章。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其日常工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暂设在交通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秉纲(长安大学教授)
副组长:刘伯莹(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海外工程公司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
刘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高级工程师)
何东坡(东北林业大学教授)
成 员:戴经樑(长安大学教授)
郝培文(长安大学教授)
凌天清(重庆交通学院教授)
张起森(长沙理工大学教授)
郭忠印(同济大学教授)
吴明先(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
孟黔灵(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
王士林(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陆克华(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王大壮(黑龙江林业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专家组主要职责
根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编写和修订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考试大纲;建立考试试题库;组织完成一定量的命题、审题工作,保证每年举行的考试;拟订评分标准,并指导、培训评分人员完成评分工作;做好每年的考题设计及评分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有关考试信息,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考试水平。
五、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及其秘书处的印章已经启用,其样章见附件。
附件:样章(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