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初始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延续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聘用企业变更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注销注册)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委托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自2021年3月15日起施行。
自2021年3月15日起,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深圳市的注册人员(外省转入广州、深圳市的变更注册业务除外),请到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0-12345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咨询电话:0755-83785555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