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6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第三十一批申请初始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向炜等1007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向炜等1007名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