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项 | 填写信息 | |||
事项名称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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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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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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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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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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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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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符合办理条件的注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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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因注册执业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可申请补办注册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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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依据《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注〔2015〕11号),不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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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申请表一份;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在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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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表格 |
《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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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登录“国家政府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后填写注册类型相关信息,并上报企业; 4、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接收到申请人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申报的数据和照片后,按时限要求将数据和照片汇总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 5.审批结果请留意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公示、公告,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查询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注:1.执业师本人办理业务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执业师本人办理业务的,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参考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相关表格下载”的《单位授权委托书(模板)》)。 | |||
监督电话 |
020-8725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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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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